使用指南
1、本文使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公民个人申请免除收费的,请提供相应证明。
3、“经办人”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附件: 12366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