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统计办发〔2015〕13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园区经发局及科学城办事处统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普查中心系统工作,我们制定了《绵阳市2015年普查中心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绵阳市2015年普查中心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mobile288-365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绵阳市普查中心2015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根据2015年全省普查中心工作部署、《mobile288-365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全市普查中心系统各项工作的通知》(绵统计办发〔2015〕3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普查中心系统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普查中心机构队伍建设,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后期各项收关工作,按质完成普查中心系统年定报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工作,确保调查单位申报管理工作有新的突破,充分发挥名录库数据服务于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作用。
二、考核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园区及科学城办事处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内容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工作、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调查单位申报管理、分析应用和其他工作等。
五、考核办法
(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期工作(20分)
1.协调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报发布(3分)。
2.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解读、专题分析和课题研究(6分)。
3.编印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 (2分)。
4.完成经济普查总结表彰工作(2分)。
5.按时上报经济普查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 (4分)。
6.做好经济普查各类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3分)。
(二)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35分)
1.完成基本单位和调查单位年定报工作任务(6分)。
2.贯彻落实《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落实名录库建设工作机构、经费、人员、条件等保障(4分)。
3.按时完成利用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工作(5分)。
4.及时收集部门行政登记资料,适时做好名录库日常维护工作 (4分)。
5.名录库日常维护向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延伸工作落到实处 (6分)。
6.召开名录库部门联席会议和维护更新业务培训会议(4分)(各1次以上)
7.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真实准确情况(6分)(数据差错1笔扣0.5分,扣完为止)。
(三)调查单位入库申报管理(25分)
1.调查单位入库申报审批情况(5分)(每迟报一天,扣1分;资料质量差酌情扣分)。
2.调查单位申报入库通过情况(5分)(通过率95%下酌情扣分)。
3.调查单位纸质资料整理归档情况(5分)(入库申报资料)。
4.建立调查单位现场核查制度以及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资料保存(5分)。
5.调查单位申报工作重视情况,专业和部门协作情况(5分)。
(四)数据分析应用(10分)
1.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和分析撰写工作(4分)。
2.应用经济普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调查单位数据资料,撰写2篇统计分析资料(4分)(少一篇扣2分)。
3.为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提供名录库数据、调查单位数据服务;名录库、调查单位数据写进统计公报、编入统计年鉴等情况(2分)。
(五)其他工作(10分)
1.完成名录建设工作信息10条、调查单位申报管理工作信息5条、经济普查后期工作信息5条(7分)(少一篇扣0.5分)。
2.11月底前按照考核办法撰写并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2分)。
3.按要求完成省、市普查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情况(1分)。
六、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园区及科学城办事处负责相关工作的部门进行认真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统计局对县市区、园区及科学城办事处统计局的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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