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统计部门各项职能职责。现将我局机构编制自查自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开展编制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管理。
一是按照编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市委编办的安排,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围绕行政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并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学习和中心组学习。今年召开的党组会议上有四次在研究人事事项前专题学习和解读了《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绵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试行办发》和《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中央文件,确保照章办事原则。
二是我局坚持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凡涉及机构编制的任何事项都在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干部退休事宜在局务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是明确了分管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的副局长,编制管理常规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安排了专人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确保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求经办人员要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文件学习读本》,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基础扎实,推进明显
一是按照市委编办的要求今年两次向编办报送全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并向市委编办进行进行核实人员基本信息一次;并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机构编制年度统计资料,未虚报、未瞒报;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和绵阳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及上下编办理程序的通知》(绵编办发〔2012〕12号)要求执行上下编管理和申请使用空缺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编制台帐、机构编制证、编制卡等档案资料都有专人管理,专人保存。
二是严格按照编办的要求,及时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验等常规事务;继续加强对中文域名和网络红页的的注册管理。
三是积极支持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建设,通过专题学习和干部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
(三)具体工作开展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机构。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局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履行到位,没有发生擅自增设机构、违规提高机构级别、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超配人员、混编混岗、吃空响等情况。
二是按规定办理编制业务。今年以来,我局同商务局联合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并设立服务业统计监测科,严格按照人事任免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向编办申报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及经费实行变更;按照规定向编办报送领导及机构人员的变更信息,今年来新上编1人,下编2人,调编7人;同时积极清理和核实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三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严格定编定员、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一致,实有人员和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致。
四是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管理。按照市委编办所建立的机构编制举办受理制度要求,全面我局未发生群众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来电的情况。
五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自2012年要求清理事业单位以来,我局就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教育科、普查中心、计算站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事业单位清理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更是积极配合市委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委的要求及时上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案和相关材料。
二、机构编制管理的总体情况
(一)核定编制情况。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mobile288-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发〔2011〕12号)、《绵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市统计局设置非领导职位的复函》(绵公函〔2011〕263号),以及《中共绵阳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统计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绵编发〔2012〕121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机关工勤服务人员5名,领导职数6名(含技术职务),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监察室、农村经济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科长、国民经济核综合统计科、工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服务业监测统计科、能源监测统计科、法规教育科);下属事业单位为:市普查中心,核定编制10名;市统计局计算站,核定编制3名。
(二)实有人员情况。我局现有在职行政编制公务员34人(在职工勤人员5人),在职事业参公管理人员11人。局机关(含非领导职位)现有县级干部11名,正科级干部10名,副科级干部1名,科员1名,高级工3名,中级工2名。下属事业单位实有人数11名,其中:市普查中心8名,市统计局计算站3名。
此外,我局严格按照市有关规定,依照程序,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经核实,本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没有超出编制规定。
(三)编外用工情况。因业务和工作需要,在没有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自主招聘合同制工人承担驾驶、后勤等工作,但没有占用该单位任何编制。
经严格核查,我局严格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亦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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